超载给船舶航行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对船员朋友们的生命财产和个人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因此,小编特地整理了一份典型案例,给船公司和船员朋友们提个醒儿。希望大家以案为鉴,安全航行~
2018年11月21日0740时左右,内河干货船“J”轮满载石子,从长兴岛开往黄浦江,开航时,长兴岛码头附近水域气象海况良好,但该船航行至A60灯浮附近穿越航道时,风浪逐渐增大,甲板开始上浪,货舱(无舱盖,也未使用帆布遮盖)大量进水,随后该船沉没于A60灯浮附近水域。
2018年9月12日,“远海XX”轮船舶所有人XX航运有限公司和船长胡某理因未按照规定配备航海图书资料分别被海事管理机构处于罚款4000元和行政处罚3000元。
2016 年 10 月, 散货船M轮与渔船J 船相撞,J 船沉没,6 名渔民失踪;M 轮球鼻艏8.5 米到 10.1 米高度处钢板凹陷变形,13 米水线位置处擦伤。构成较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近日,石狮市公安局蚶江边防派出所向石狮海事处发来“涉嫌使用伪造船舶证书”案件通报,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并收缴伪造船舶证书。这是泉州辖区首例由海事部门以“使用伪造的船舶证书”为由成功移送公安边防并实施行政拘留的案件。案发经过10月28日,泉州石狮海事处执法人员在泉州湾大坠岛附近海域,对锚泊的“启**”轮进行登轮检查,并根据该轮提供的船舶检验证书和配员证书等证件进行现场勘验。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
船舶供受油作业过程中发生溢油事故的风险较高,一旦发生溢油事故,极有可能给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同时也会对船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本期小编收集了船舶供受油中出现的溢油事故典型案例,为大家总结分析了船舶供受油作业过程中发生溢油事故的主要原因及船舶供受油作业注意事项。
11月6日17点50分左右,因大风浪,“信达819”轮在灌河口外离燕尾港约6海里处下沉,船上5人遇险。经连云港海事局多方协调救助,5名遇险人员全部获救。
2016年5月7日3时34分,马耳他籍散货船A轮从连云港驶往印度尼西亚途中,在宁波象山沿海南韭山岛东偏北约72海里附近水域与中国石岛籍渔船B轮雾中发生碰撞,事故造成B轮沉没,船上19人中14人死亡5人失踪,构成重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船舶错走航路容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但如果船舶在错走航路的前提下,还不相互联系,明确双方的会让意图,您能想象其中的后果吗?小编特别邀请长江海事局安全处高级海事调查官、周映船长,为您详细解析一起典型的碰撞案例。
自2018年10月1日起,上海港正式实施在航船舶排放控制措施。浦东海事局结合辖区特点积极部署,组织执法人员在国庆期间对辖区在航船舶进行排放控制监督检查,并于10月7日首次查获一起在航船舶未落实排放控制措施案件。
为防止涉案外轮借国庆长假时机离境,上海海事法院高效实施诉前扣船,赶在节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于3小时内完成了依法审查、立案受理、扫描文件、出具裁定书、送达扣船令等一系列工作。此举受到申请人的高度赞誉。 2018年9月28日22时30分左右,俄罗斯籍“AMUR”轮与江苏林海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海公司)所有的“新林海6”轮在长江口外高桥附近水域发生碰撞
9月16日起,浙江沿海休渔期全面结束 海面却因着渔船、商船的“再聚首”而波滚浪涌,“商渔船碰撞”又成了最揪紧海事人心脏的五个字。 我们先来看一起发生在今年年初的 渔商船碰撞事故。2018年3月11日 · 玉环11日0750时 台州市海上搜救中心接玉环市干江镇白马岙村书记报:其村民所有一艘无名小渔船于3月11日0610时左右在大鹿岛东南方向约0.5海里处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