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海事审判中如何判定目的港交付受阻责任

管理员 发表于 2016-12-21 13:51

一、目的港交付受阻的概念和构成  (一)定义  本文所称的目的港交付受阻,是指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承运人按照约定的或者目的港法律规定的,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运抵目的港之后,收货人没有在约定的或者合理的期间内,合法地受领货物,导致承运人不能依据运输合同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法律事实。根据《海商法》的规定,目的港交付受阻主要包括收货人迟延受领货物,拒绝受领货物,以及无人受领货物三种情形。  (

来源: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6/12/id/23999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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