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征求《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维护长江上海段和上海黄浦江水上交通秩序,改善通航环境,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我局组织修订并形成了《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征求意见稿)》《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tonghangchu@msa.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
附件1+《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上海黄浦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3+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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