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解读《11规则》关键词之四:实践

管理员 发表于 2015-08-31 00:20

考虑到我国航海教育在船员培养中的巨大作用,经反复研究和征求各方意见,将实践环节即培训和服务资历作为船员素质的主要保证,航海类学生按中职、高职以上不同层次,在申请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时一次性差别对待,以后晋升管理级船员时同等对待。  (一)强调航海院校回归航海教育的本质,强调院校和培训机构必须完成全部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后才可以申请参加理论考试。并对实践教学增加定义,包括实验教学、工厂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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