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公告
香港旗海员劳动法规研讨会在沪举行
发表于 2013-11-22 00:00
2013年11月20日,由香港海员工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大连国际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华洋海事中心共同主办的“香港旗海员劳动法规
随着经济的发展,伦敦、香港等航运集聚中心已经难以觅得本土海员。中国大陆海员的加入壮大了有优良传统的香港海员队伍。香港旗船海员与大陆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 有数据统计,中国已成为了世界第一的海员输出国,但是,海员的社会地位近年来却不尽人意,海员逐渐成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亟待保护。上海作为中国海员输出的重地,肩负着国际航运中心国家战略的重任,其中保护海员利益,让船员光荣体面工作也是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不久前,香港海员工会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签订合作协议,全面推动香港旗船海员劳务争议,包括在港外籍船员的劳务争议提交上海海事仲裁;为海员提供争议解决保障机制,提升上海航运中心软环境建设,扩大上海海事仲裁影响力。这种合作模式将会成为沪港合作的良好典范。据悉,香港海员工会还将与海仲进一步合作,探索基于上海自贸实验区负面清单,在沪实施海员的直接招聘,为大陆海员提供更多工作机会。 因此,本次研讨会对于深入了解《国际海事劳工公约》(MLC2006)和香港海员劳动法,公平公正地保护中国海员群体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会上,香港海员工会主席***伟、香港海员工会顾问朱临庆、上海海事局船员处处长陈国忠、深圳海事局船员处副处长石万里、海仲上海分会秘书长蔡鸿达等作了发言。香港海员工会执行秘书杨开强、香港海事处船舶注册及海员事务部总经理王世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资深仲裁员雷海、大连海事大学教授赵鹿军、上海海事大学教授王国华、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副教授陈萍等分别就“香港旗船劳资关系中的角色”、“香港商船海员管理处只能和实施2006海事劳工公约”、“大陆与香港船员劳动法规异同对比及大陆船员案例”、“《2006海事劳工公约》国内适用若干问题”、“劳工公约与海仲标准船员劳动合同”等议题做了讲解和讨论。 会后,与会者与嘉宾还进行了充分、热烈的问答与头脑风暴。 香港海员工会成立于1921年4月6日,前身为中华海员工会联合总会,在历史上著名的香港海员大罢工和省港大罢工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不断为香港海员积极争取合法利益。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成立于2003年。2009年,海仲上海分会加挂“上海海事仲裁院”的牌子,实现完全地方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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