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船员培训

       船员培训按照培训内容分为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船员适任培训和特殊培训三类;按照培训对象分为海船船员培训和内河船舶船员培训两类。船员适任培训包括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和船员专业技能适任培训。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分为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和内河船舶船员岗位适任培训。 

      提示:培训机构查询方式。船员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船员培训,培训机构信息可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官网“在线查询”或“中国海事”“中国船员”“幸福船员”等微信公众号按照培训机构名称、培训项目名称或单位所在省份等条件查询培训机构信息。

如何查询海员外派机构、船员服务机构、船员培训机构、体检机构的资质取得情况和具体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推荐使用下面方式查询

1、      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http://cyxx.msa.gov.cn/)进行查询。

2、      登录个人微信界面搜索“幸福船员”微信服务号,可关注“幸福船员”微信服务。通过“幸福船员”微信服务可以查询海员外派机构、船员服务机构、船员培训机构、体检机构信息。

3、      通过咨询当地海事管理机构进行查询或核实。

如何选择参加适任培训和适任考试的地点及海事管理机构?

答:船员可按照所申请考试类别和等级向服务单位/户籍/档案所在地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适任考试、初考考生应向培训机构所在地具有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理论补考可异地参加,实操评估补考只能在初考所在地参加。


航海类专业函授在《11规则》生效后的规定有何不同?

答:2012年3月1日《11规则》生效后参加的的航海类专业函授,即《11规则》生效后入学的函授教育学生的毕业证书不能等同于完成三副、三管轮岗位适任培训,不能凭毕业证书申请参加适任考试。


航海专业学生毕业前参加的无限航区三副、三管轮考试,成绩应在有效期,是否允许再报名参加无限航区三副、三管轮的初考?

答:依据现行的规定,海员不允许同时报考相同类别、等级、职务的适任考试,需待上述成绩过期后,方可再次重新报名参加初考。



如何查询船员培训机构培训计划?

答:1、通过辖区船员培训机构网站,能够查询到辖区船员培训机构船员培训开班信息。

        2、电话咨询各船员培训机构联系人。

          3、可以通过我们网站的培训频道查看最近的各大海事院校的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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