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须知
多年以来,在广州市税务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司船员个人收入中的船岸工资差等六项收入得
到免征个人收入所得税的优惠,虽然1998年取消上述优惠,但在中远集团总公司的努力下,1999
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99[202号]文件,将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4000元/月,
并将船员伙食从个人收入中剔除,也大大减轻了船员的税负。以下是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方法:
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工资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
为了照顾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因季节、产量等因素影响,职工工薪金所得,可按月
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
款,多退少补。下面是累进税率表摘要,仅供参考。
税率表部分摘录(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
一 不超过500元 不超过475元 5 0
二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
三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
四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
(注:表中所列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船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采用了以企业代扣代缴为主,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为辅的征收方
式。按照这种方式的要求,一切向个人支付应税收入的企业,都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
人,负有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收入款项时,依照个人所得税
法的规定代扣税款,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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