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长江流域受“暴力梅”气候影响,强降雨、雷电、大风等恶劣天气频发,同时随着高温汛期到来,长江水位逐步开始上涨,气温逐渐升高,船舶发生事故的风险陡增,船舶事故预防与安全风险排查应引起高度重视。
PART01
高温汛期事故案例警示
案例一:6月28日12时许,中国籍油船“Y”轮在靠泊期间发生火灾,造成艇甲板、二层生活甲板区烧毁,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经事故调查,该轮因锅炉间线路过载短路导致火灾。
案例二:7月6日10时许,载运3000吨柴油的油船“C”轮航行在长江下游某处时失控,后托带至锚地抛锚。经事故调查,该轮为机舱线路老化短路导致机舱失火,主机失去动力。
案例三:9月25日22时许,空载的散装化学品船“H”轮在长江某锚地锚泊时发生闪爆,致3人死亡。经事故调查,该轮锚泊期间进入封闭空间未按照规定进行通风、测氧和测爆,封闭空间可燃气体聚集后发生爆炸。
PART02
高温汛期安全工作提示
1.加强船舶装卸作业关键性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船舶温度/压力传感器、压力表、高位/高高位报警、呼吸(P/V)阀、应急切断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好,作业软管、管线是否完好无泄漏。
2.严格落实人员进入密闭舱室安全措施,加强对船舶艏尖舱、边舱、空隔舱检查,防范因舱壁锈蚀等导致货物泄漏或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聚集。
3.做好高温期间船舶防火安全,加强船舶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排查线路老化、用电用火不规范等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静电要求。
4.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船员安全意识与应急能力。
二、加强高温汛期航行管理
1.加强对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信息收集,实时掌握航道、水位等通航环境变化,严禁恶劣天气冒险航行。
2.充分考虑航经水域的风力情况,综合船舶稳性、抗风能力等因素安全航行,提前规划航路,严禁超抗风等级航行。
3.严格落实强对流天气、大风、强降雨、能见度不良等恶劣气象条件下禁限航管控规定,严防冒险航行引发事故。
4.能见度不良时,应加强与周围船舶联系,按规定发出声响信号,采取备车、备锚、控制航速等安全措施,严禁冒雾航行。
三、加强高温汛期锚泊管理
1.选择安全水域锚泊,留足安全距离,严禁危险品船舶在非危险品锚地、停泊区水域锚泊。
2.加强人员值班,正常开启AIS、高频等设备,按规定显示或者悬挂相应的号灯、号型。
3.加强锚泊巡查,重点关注气象、水位、潮汐变化及锚地周边环境动态,严防船舶走锚、断缆等事故发生。
四、加强高温汛期作业管理
1.严格办理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申报,准确填报船舶、货物相关信息,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严禁谎报瞒报。
2.应严格落实船岸安全检查表制度,应加强作业期间值班,备齐安全与防污染应急设备器材,严防跑冒滴漏。
3.有效落实高温期间喷淋等降温措施,根据《船舶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作业条件及要求》(DB32/T 4125-2021)要求,当日最高预报气温达35℃以上的高温天气,10:00时至16:00时暂停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装卸作业。
4.严防恶劣天气冒险作业,当出现雷电天气或现场风力达到7级及以上,船舶应暂停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装卸、船舶洗舱、油污水接收、供受油等作业。
高温汛期,长江流域气象水文条件多变,请各航运公司、责任船员认真落实高温汛期安全措施,加强对船舶安全风险排查与隐患治理,有效保障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的安全,共同维护长江碧水蓝天。
来源:南京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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