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和江海直达船注意了,你家的普通柴油换了吗?
发表于 2017-07-19 20:34
本文来自:佛山海事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发布公告称,2017年7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硫含量不大于50ppm的普通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硫含量大于50ppm的普通柴油。 公告明确,普通柴油适用于拖拉机、内燃机车、工程机械、内河船舶和发电机组等压燃式发动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 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普通柴油。
有船员朋友表示疑问了,以上两段话是什么意思啊?
简单来说就是,对于内河水域,2017年7月1日以后,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应当使用含量不大于50ppm的普通柴油。
赶紧看看油柜里的油符不符合规定先,没换的赶紧换呐。
在此,提醒船员朋友要到正规水上加油站加装符合标准的燃油,同时也要按规定对加装燃油情况进行记录,并保存好相关油品检测报告、加油发票和收据,以备检查。
注意: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油驳及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非油驳,应当将油类作业(含船舶加装燃油)情况如实、规范地记录在经海事管理机构签注的《油类记录簿》中。150总吨以下的油船、油驳及400总吨以下的非油船、非油驳应当将油类作业情况(含船舶加装燃油)情况记录在《轮机日志》或者《航行日志》中。这些记录应当在船上保存3年并随时可供检查。
不按规定记载油类操作情况的行为将会受到警告或者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使用的燃油不符合普通柴油标准的行为也将会受到1万元及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还等啥?走,换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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