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海员证管理,我部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电子邮箱(外网):cygl@msa.gov.cn。
2.联系电话:020-8909862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附件: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的决定.docx
免责申明:本文来自交通运输部网站;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中国海员之家立场。其真实性及原创性未能得到中国海员之家证实,在此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谢谢!联系邮箱:cnisu@54seam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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