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船员听信“黑中介”谗言,盗用长期停航船舶进出港报告账号,进行违规船员任解职,获取虚假资历。
这是一种非常典型的违法行为。那么船员资历造假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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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船员适任证书的,由海事管理机构撤销有关许可,没收船员适任证书,对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五十五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适任证书的,海事管理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签发适任证书,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与前次申请等级、职务资格、航区相同的适任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计分办法》
伪造船舶服务资历,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船员证书的,对责任船员计8分。
船员服务资历
是累积实践经验的必要途径
同时也是船员考试
晋升和换证的必要条件
海事部门提醒您
航路千万条 守法第一条
资历累积来之不易
切勿以身试法留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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