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危险密闭空间是指通风不良、进出口受限且可能存在危险有害气体的封闭、半封闭空间,也被海员称作封闭处所,封闭空间等。
若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可能会引发人员窒息、中毒、坠落、火灾等险情和事故的发生,危及船上人员生命安全。
为此,我们专门收集了航运公司和船员对危险空间的相关疑问并进行集中解答,供大家参考。
图为大连海事局执法人员对外轮进行港口国监督检查。大连海事局 张霖 摄
Q:为什么我服务的上一条船二氧化碳间不是密闭空间,本次服务的船舶将二氧化碳间列为了密闭空间?
A:船舶危险密闭空间亦指船舶封闭处所,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船舶处所:
a) 存在受限的出入口;
b) 通风不足;
c) 非设计为连续有人员作业 。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货舱、双层底、燃油舱(柜)、压载舱、货泵室、货物压缩机室、隔离空舱、锚链舱、空舱、箱形龙骨、保护层间处所、锅炉、发动机曲拐箱、发动机扫气箱、污水柜(舱),以及不用于放置货物但可能与船舶封闭处所具有相同空气环境特征未通风的相邻处所。
由于每艘船舶的结构和载运货物不同,所以不同船舶的密闭空间识别结果有可能不同,公司岸基和船舶应对本船的密闭空间进行系统评估识别,制作密闭空间清单,在入口设置警示标志。船员上船后应尽快了解本船密闭空间范围,避免误入。
Q:我公司体系文件要求压载舱人孔打开自然通风两小时后方可进入,已经完成通风了,气体检测是否多余?
A:说明贵公司的体系文件是不完善的,一些分子量大于空气平均分子量的有害气体仅仅通过自然通风是很难排除的,其依然聚集于舱室下部,未经气体检测贸然进入可能引发事故。
正确的做法是舱室进行了有效的通风换气之后,船舶作业人员在进入舱室前也必须检测舱室内空气中氧气、二氧化碳和有毒气体的浓度。气体检测时尤其要注意检测舱室不同的区域,尤其是角落、底部,必要时应该穿戴呼吸器下舱进行气体检测。如果检测结果达不到相关要求,应继续进行有效的通风换气或者其他措施(如洗舱),直至达到标准的检测结果。
Q:在进行气体检测或者下舱救援时是否可以使用紧急脱险呼吸装置(EEBD)代替自给式呼吸器?
A:不可以, EEBD是仅在逃离有毒气体舱室时使用的空气或氧气供应装置,不可应用于灭火、进入缺氧隔离空舱或舱室,或由消防员佩戴。
Q:大家都知道事故救援“分秒必争”,那么目前关于进入危险密闭空间演习的步骤是否过于繁琐?
A:近年来发生的多起船舶危险密闭空间事故教训告诉我们,进入危险封闭空间救援如果不能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盲目下舱救人,极易导致死亡事故的“多米诺”。
尽管船上密闭空间作业风险很大,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时有发生,但只要清楚其风险,掌握避险知识,遵循进入程序,执行安全作业规定,学会救援方法,经常组织训练,定期进行演习,船上封闭处所作业风险就可以大大降低,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也可以避免。
Q:我船为散货船,长期装运散粮,对于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必须配备氧气复苏设备吗?
A:你船如果涉及熏舱作业,必须配备氧气复苏设备。氧气复苏设备配备的详细标准可参看Medical First Aid Guide for Use in Accidents Involving Dangerous Goods (MFAG)。另外,船舶如果载运危险货物,同样要按照MFAG要求配备氧气复苏设备。
Q:我轮配备的便携式气体探测仪电池最小续航时间为8小时是否符合要求?
A:不符合要求,按照《便利选择SOLAS公约第XI-1/7条要求的围蔽处所便携式气体测试仪指南》(MSC.1/Circ.1477通函)第13条:仪器的最低电池寿命(使用推荐类型的新电池)应为10小时。
Q:我轮配备的便携式气体探测仪能够测量氧气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是否符合要求?
A:每艘船舶应携有适当的便携式气体测试仪。这些测试仪应至少能在进入密闭空间前测量氧气、可燃气体或蒸气、硫化氢和一氧化碳的浓度。
Q:进入氧气含量不足的密闭空间会有危险,为什么国际公约中还规定了密闭空间氧气含量的上限?
A:进入密闭空间主要面临空气的危险(空气状况复杂,可能存在多种危及人员安全的因素)、结构的危险(封闭处所的结构可能存在不稳定、易坍塌等安全隐患)、有害环境变化的危险(环境中的温度、湿度、酸碱度等因素可能突然改变,对人员造成伤害)和淹没的危险(在某些情况下,封闭处所可能出现积水,导致人员有被淹没的风险)。
其中空气的危险主要包含缺氧、富氧、有毒气体、易燃气体、尘埃、空气不流动等。若空气中含氧量超过23.5%体积比,就属于富氧环境,同样会对人体造成损害。
Q:船上的气体探测仪需要校准吗?有什么要求?
A:船上的气体探测仪器是需要校准的。可以通过岸基专门机构校准(船上需要持有有效的校准报告),也可以船上自己校准(船上需要备有校准用的样气,同时熟悉校准方法),至于使用哪种校准方式依据设备的说明书或者设备的操作手册。
来源:辽宁海事
免责申明:本文来自辽宁海事;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中国海员之家立场。其真实性及原创性未能得到中国海员之家证实,在此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谢谢!联系邮箱:cnisu@54seaman.com
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