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征求《关于加强国内航行海船锚泊设备检验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船舶检验机构,中国船级社,各直属海事局:
为进一步防范化解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提升船舶本质安全,我局起草了《关于加强国内航行海船锚泊设备检验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
请你单位认真研究,于2025年2月7日下班前将相关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部海事局船检处,嵇亚东,010-65292879,邮箱msacjc@163.com。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5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加强国内航行海船锚泊设备检验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船舶检验机构,中国船级社,各直属海事局:
近期,国内外连续发生多起涉及锚泊设备的事故险情,给水上交通安全带来了较大风险。
为进一步防范化解水上交通安全隐患,部海事局决定加强国内航行海船锚泊设备检验工作,提升船舶本质安全。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验适用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
(一)现有海船的锚泊设备检验除符合建造时《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本局认可的中国船级社相应建造规范的要求。
(二)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新建及重大改建海上起重船、打桩船、布缆船、铺管船和挖泥船等工程船舶不得使用钢丝绳替代首锚链。
在沿海航区内航行或作业的新建及重大改建的上述工程船舶,锚泊设备应按舾装数直接选取,不降档配置。
二、现有海船锚泊设备检查重点
(一)核查船检证书中的锚数量和质量、锚链直径和等级、锚链(钢丝绳)长度、钢丝绳代替锚链情况是否符合船舶建造(重大改建)时船舶技术规范的要求;核查船检证书中锚、锚机、锚链的参数和实船是否一致。
(二)检查锚机是否有裂缝、弯扭、横档松动和脱落情况;制动器刹车带磨损情况;锚机及液压油路是否有泄漏,离合器脱开、闭合是否良好,紧装置是否可靠。
(三)检查锚链磨损情况,必要时应进行测量。
在换证检验时,应将锚链全部拉出,测量锚链直径,如超过限定磨损范围,应予以换新。
(四)核查卸扣、转环的锈蚀状况以及孔眼轴销和链环之间的磨损程度,磨损严重时,应予以换新;止链器轴销是否锈蚀、变形、磨损严重;弃链器工况是否良好;锚链管、锚链柜是否保持密性,干舷甲板以下出入口,是否用坚固的盖关闭并用间距紧密的螺栓紧固。
三、工作要求
(一)船舶检验机构要加强船舶检验人员关于锚泊设备检验的专项技能培训,重点培训船舶锚泊设备技术规范要求、审图要点和检验要点,提升检验质效。
(二)船舶检验机构结合最近一次定期检验对国内航行海船的锚泊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涉及重大安全缺陷或违规改建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检验,要求船舶整改,并抄送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
(三)船舶检验机构、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强信息沟通,开展海上工程船舶钢丝绳替代首锚链情况摸排,实施清单化管理,督促船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抓好锚泊系统的重要安全缺陷问题整改。
2025年5月1日起,使用钢丝绳替代首锚链的海上工程船舶,蒲氏风6级及以上海况下不得在开阔水域锚泊或作业。
(四)总结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各船检机构要认真总结提炼工作成效,做好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形成锚泊系统风险隐患动态清零的长效机制。
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典型案例于2025年11月30日前报送部海事局。
联系人:部海事局船检处,嵇亚东,010-65292879,邮箱msac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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