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解读《11规则》关键词之二:学历

管理员 发表于 2015-08-31 00:19

航海学历教育是我国的履约特色,长期以来学历一直作为申请适任证书的条件进行要求,但 2007 年实施的《船员条例》规定的申请适任证书的条件中没有学历的要求,而 04 《发证规则》将航海教育学历作为申请适任证书的条件之一,不符合《船员条例》的规定。根据《船员条例》,培训是申请适任证书的条件,同时考虑到培训对船员能力和素质的提高起主导作用,此次修订取消了 04 《发证规则》对学历的要求。  同

评论 (0人参与

作者
管理员

中国海员之家网站管理员


文章:2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