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案例

“黑户电台”要不得

管理员 发表于 2021-09-06 16:39

案例2021年6月4日,南疆海事局执法人员对杭州籍散货船“Q”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Q”轮多配备了两台型号分别为IC-M304和GX1000S的甚高频无线电话设备,但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电台执照》中登记,也无法提供这两台设备的船用产品证书或型式认可证书。未经认可的VHF在执法人员指出其违法行为后,该轮立即主动拆除了这两台甚高频无线电话设备。南疆海事局执法人员依法给予了“Q”轮船舶所有人罚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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