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陆船越界金门重罚1遭没入 14船员驱逐出境
发表于 2019-09-16 15:34
海巡署真的硬起来了!金门海巡队今(13)日宣布2艘越界捕捞的大陆渔船,在各缴清新台币80、90万元罚款后,连人带船遭驱逐出境,另有1艘因被抓了2次以上,依法裁处没入。今年罚款进帐也已达新台币500万元,展现铁腕维持海上秩序的成果。
金门海巡队在今年7至8月期间执行「护永专案」及「海洋保育执法扩大扫荡专案」,分别于小坵东方1.7浬(禁止水域内0.1浬)、復兴屿南方4.5浬及田埔外1.3浬的禁止水域内,查扣越界作业的大陆籍「泉峰诚峰013号」、「龙浮山044号」及1艘「无船名」渔船。
其中,「无船名」渔船有多次越界纪录,舰队分署依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第43条第2项规定「扣留之船舶有涂抹或隐匿船名、无船名、拒绝停船受检、从事渔捞、其他违法行为或经主管查证该船有被扣留二次以上纪录者,得没入之」,裁处没入船舶1艘、渔网2件。
另2船则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规定,按其船舶总吨位分别重罚新台币90万元、80万元,在确定罚锾均已匯入国库后,今天下午14时许,由金门海巡队派遣PP-3573艇将2船连同14名船员,包括遭没入船只的渔民在内,在移民署派员协同作业下,併船遣返驱离出境。
舰队分署表示,金门海域今年已查扣越界陆船27艘,没入16艘,裁罚金额累积达新台币500万元,展现舰队分署执行扫荡成果,也说明维护海洋资源与护渔决心,绝不打折扣,也不会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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