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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

  中世纪是海盗发展期,也是北欧海盗成名期。《盎格鲁-撒克逊人编年史》记载了公元前787年的一次袭击:3艘北欧海盗船袭击了英格兰沿海的林迪斯凡修道院,在那里他们“惨无人道地劫掠蹂躏一切东西,挖开祭坛并将这座神圣教堂里的所有珍宝洗劫一空”。

  公元800年到1100年,在北欧,海盗成为重要的社会角色。丹麦人的祖先和挪威人、瑞典人的祖先一样,征战于欧洲海岸,获得了所谓“北欧海盗”称号。当考古学家掘开瑞典的一个海盗墓时,发现了西班牙、埃及、叙利亚、巴格达以及中亚塔什干城的银币。他的身旁还有斧子、矛和短剑、几把小刀、一面盾和一个腰带扣。

  在亚洲东南部沿海、阿拉伯海和波斯湾地区也开始出现海盗。随着13世纪中央集权的衰落,中国沿海海盗也开始猖獗,他们经常驾驶着能装载300人的船随意靠岸,洗劫一个村庄。

  发现新大陆

  16世纪始,海盗开始声名大增,船越来越大、越来越快。而新大陆的发现、殖民地扩张,世界各地航行着各种各样满载黄金和其他货物的船只,各国利益竞争和对殖民地的野心让水手们发现将残忍的海盗行为合法化非常容易。当时,英国的私掠船可以随意攻击和抢劫西班牙的货船并不受惩罚。

  私掠许可证听起来有点强盗逻辑。例如,一个荷兰商人的货物在德国被偷,而他不能通过合法或外交手段来获得对于他损失的补偿,就能得到一封荷兰政府授权的私掠许可证,这样的许可证允许他可以俘获德国商船来弥补损失。事实上,后来各国政府使用这些许可证作为国家工具来加强海军,可以使本国在不增加预算情况下,凭空多出一支能攻击敌国商船的海上力量。因为按规定,被俘获的船只必须被带往海军部,以确认它们是合法的猎物,而非中立国家的财产。私掠许可证的使用在1856年终止,当时许多国家在巴黎签订了声明。美国及若干其他国家较迟签订该条约。美国那时候主要依靠私掠来壮大他们的海上力量,因为他们缺少强大的海军。据记载,1609年到1616年土耳其海盗在地中海劫持了466艘商船;而在1625年,其中十天之内被劫持了27艘商船。新大陆发现之后的加勒比海区海上运输也异常繁荣,随之在这地区海盗活动也空前猖獗,矛头指向这一地区的“独家掠夺者”西班牙货船。

  黄金时代

  海盗的黄金时代是从1691年到1723年。这一时期出现了一批极富盛名的海盗头子,著名的“黑胡子”爱德华·蒂奇、基德船长、“黑色准男爵”罗伯茨等都成为海盗史上的传奇。

  罗伯茨1682年出生于威尔士。当“黑胡子”在美洲沿岸威名远扬的时候,他还是一艘巴巴多斯商船的大副。在当了近20年普通水手后,他终于悟出:“反正偷一个先令就要上绞架,为什么不去偷更大笔的财富呢!”他因此加入戴维斯船长的海盗船,在一次和葡萄牙人的战斗中戴维斯被打死,罗伯茨被推举为船长。1719年9月,他指挥的“皇家流浪汉”号抢劫了由42条葡萄牙商船组成的船队。1720年6月,“皇家流浪汉”号竟高高悬挂着骷髅旗,大摇大摆闯进特雷巴西港,将停泊在这里的150余条船只洗劫一空,并从中挑了一条最好的快船作为他的新旗舰,罗伯茨给它起名叫“皇家幸福”。后来在10月的3天内,他们在多米尼加一带抢了15条英法船只,还击沉了一艘有42门大炮的荷兰军舰……

  1722年2月10日晨,在非洲的洛佩斯角,“皇家幸福”号遭遇英国皇军海军的“皇家燕子”号巡洋舰,一块弹片炸开了罗伯茨的喉咙,他当场毙命。罗伯茨的海盗生涯中总共抢劫了四百多条船,他有非常复杂的人格内涵,还是一个非常注重章程的人,有一份罗伯茨制定的船规这样规定:1.日常事务每人都有平等的表决权;2.偷同伙财物要被遗弃在荒岛上;3.严禁在船上赌博;4.晚上8点准时熄灯;5.不许佩带不干净武器,要时常擦洗自己的枪和刀;6.不许携带儿童上船,勾引妇女者死;7.临阵逃脱者死;8.严禁私斗,但可以在有公证人情况下决斗,杀害同伴的人要和死者绑在一起扔到海里去;9.在战斗中残废者可以留在船上,并从“公共储蓄”里领800块西班牙银币;10.分战利品时,船长和舵手得两份战利品,炮手1份半,其他人得1又1/4份。

  “金银岛”悬念

  海盗史上最大的一笔“买卖”,即所谓“利马大宝”案发生在1821年。当时,南美反对西班牙殖民统治的著名领袖西蒙·玻利瓦尔率领的军队逼近秘鲁首府利马,利马被认为是南美最富庶的城市,有无数的金锭、金币、印加人的金饰物、宗教神庙的贵重用具、项链、戒指、镶满宝石的武器、金像等等。这批宝物装上英国的一艘两桅帆船“玛丽·基尔”号,该船来自英国的布里斯特尔市,由荷兰籍船长维尔亚姆·汤姆逊指挥,他当时以忠诚可靠闻名。“玛丽·基尔”号启航后,一天夜里,汤姆逊带领水手闯入客舱,杀死押船的利马总督和大主教,船上升起了海盗旗。

  此后,这笔巨额财富下落就蒙上了一层未知的暗影。当地盛传,这笔财宝被埋在太平洋的一个小岛——可可索夫岛上。此岛在哥斯达黎加海岸西南不远处,有趣的是斯蒂文森的名著《金银岛》描写的就是这个小岛。

  死灰复燃

  随着技术发展,尤其是蒸汽机的使用,以及各国海军实力壮大加强了海岸巡逻,海盗在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的相当长时间里几乎销声匿迹,人们都是从小说、戏剧、绘画中获知海盗的故事和传奇。

  1981年夏天,一艘古巴船在巴哈马群岛附近发现了一艘“幽灵船”,它挂着满帆行进,不回答任何讯号。侧舷上布满弹洞,甲板上到处是血迹……后来查明,这艘帆船叫“卡利亚-Ⅲ”号,两天前它曾发出求救电报,说受到四艘无标志快艇的攻击。

  此前,在距哈瓦那仅70海里的海面上,几艘标记不明的摩托艇追踪并用机枪射击一艘西班牙干货船“西那拉·阿兰沙苏”号。该船正驶向古巴,装有粮食、布匹和儿童玩具。很快船上起火,船员们只得弃船跳海,但海盗们却早已安排好了一场“狩猎活动”,他们搜索落水者,并一个个射杀。现代海盗就此登场。

  武器之争

  近年海盗袭击远洋船只的恶性事件增多,使用暴力和枪械的海盗事件也在增加,2000年,全世界丧生于海盗之手的共有72名船员,一旦全副武装的海盗上船之后,没有任何武器装备的海员只有束手就擒。因此在一些场合,经常有人提议,是不是可以让船舶携带某些可以进攻性的武器。然而更多人持相反态度。

  海事局海上搜救中心李树兵认为,如果船舶携带武器,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很难说它还是商船了。这样进入他国领海时,法律上就存在问题。而且,远洋船舶是流动的国土,船长相当于“国王”,享有民事和刑事执法权,船长可以逮捕船上的任何一个人,容易造成混乱。此外,如果携带武器同海盗进行对攻,一旦不能阻止对方上船,船上遭受的可能就不仅是财产上的损失,人身的安全将有更大危险。

  广州远洋公司的船员柯浩翊提醒记者注意,在远洋船舶上工作的人,由于长期在海上漂泊,远离亲人,情绪相对不稳定。如果他们很容易接触到枪支,恶性事件爆发的可能性也会增大。

  一位有十多年海龄的船长说,如果船上要装备武器,那么到什么程度才能满足针对海盗袭击的自卫需要呢?如果真是遇到那种武装十分完备火力十分强大的海盗,即使船上有几支枪又怎样?

  许多人在接受采访时都强调,反海盗首先还是要“防”,很多情况下,海盗袭击都是趁其不备才得手。

  因此在一些危险区域航行时,每个公司都会要求船舶安排“海盗班”,即在甲板上安排24小时不间断的人员值班,密切注意周围动向,雷达也应该全天候监视周围的可疑船只。

  如果船舶在航行时发现海盗纠缠,船舶有关人员可以利用高压水龙头喷射海盗及艇筏,使其不能靠近或者登上本船。使用5公斤/平方厘米以上的高压水龙头喷射可以有效阻止登船。因为海盗不仅要躲避喷射的高压水而消耗体力和精力,高压水还会淹没、损坏艇上的机器和电力系统;可以打掉海盗为了登上船只而抛上船的绳钩或者带钩的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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