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大连海事大学船员培训中心2019年海船船员培训计划

发布单位大连海事大学    发布时间:未设置

各航运单位及船员:

各相关学院:

根据各航运单位和船员个人的培训需求,我中心2019年海船船员培训计划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培训计划表

培训类别

期数

开班时间

培训时长

报到时间

一、管理级岗位适任培训

船长、轮机长

第一期

2019.03.06

三个月

2019.03.05

第二期

2019.09.04

三个月

2019.09.03

大副、大管轮

第一期

2019.03.07

三个月

2019.03.06

第二期

2019.06.05

三个月

2019.06.04

第三期

2019.09.05

三个月

2019.09.04

二、值班水手/值班技工岗位适任培训(含Z01、Z07、Z08合格证培训)

值班水手

第一期

2019.03.20

三个月

报到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第二期

2019.06.17

三个月

同上

第三期

2019.09.23

三个月

同上

值班机工

第一期

2019.03.21

三个月

同上

第二期

2019.09.24

三个月

同上

三、适任证书知识更新培训(每月开办一期)

驾驶适任证书知识更新

第一期

2019.01.08

三天

报到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第二期

2019.03.18

三天

同上

第三期

2019.04.08

三天

同上

第四期

2019.05.13

三天

同上

第五期

2019.06.10

三天

同上

第六期

2019.07.01

三天

同上

第七期

2019.09.09

三天

同上

第八期

2019.10.14

三天

同上

第九期

2019.11.11

三天

同上

第十期

2019.12.09

三天

同上

第十一期

2020.01.06

三天

同上

轮机适任证书知识更新

第一期

2019.01.10

三天

报到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第二期

2019.03.19

三天

同上

第三期

2019.04.10

三天

同上

第四期

2019.05.15

三天

同上

第五期

2019.06.12

三天

同上

第六期

2019.07.03

三天

同上

第七期

2019.09.11

三天

同上

第八期

2019.10.16

三天

同上

第九期

2019.11.13

三天

同上

第十期

2019.12.11

三天

同上

第十一期

2020.01.08

三天

同上

四、适任证书再有效培训(每两个月开办一期)

驾驶适任证书再有效

第一期

2019.03.25

半个月

报到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第二期-第五期待辽宁海事局公布下半年考试计划后发布开班时间

轮机适任证书再有效

第一期

2019.03.26

半个月

报到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第二期-第五期待辽宁海事局公布下半年考试计划后发布开班时间

五、培训合格证书再有效培训(计划每月开办一期,可根据报名人数增加班次)

培训合格证知识更新

第一期

2019.01.07

三天

报到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第二期

2019.03.27

三天

同上

第三期

2019.04.23

三天

同上

第四期

2019.05.28

三天

同上

第五期

2019.06.25

三天

同上

第六期

2019.07.09

三天

同上

第七期

2019.09.25

三天

同上

第八期

2019.10.22

三天

同上

第九期

2019.11.26

三天

同上

第一期

2019.12.17

三天

同上

六、船上医护/船舶保安员合格证培训

船上医护

每一期岗位适任培训结束后确定具体开班时间

船舶保安员







:1、GMDSS通用操作员、电子电气员、电子技工、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游艇操作员、摩托艇驾驶员等适任培训,驾驶台资源管理(BRM)、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机舱资源管理(ERM)等行业培训;

2、基本安全(Z01)、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Z02)、精通快速救助艇(Z03)、高级消防(Z04)、精通急救(Z05)、保安意识(Z07)、负有指定保安职责(Z08)等专业技能适任培训;

3、油船化学品船货物操作基本培训(T01)、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T02)、化学品船操作高级培训(T03)、液化气船操作基本培训(T04)、液化气船操作高级培训(T05)、大型船舶操纵(T07)等特殊培训;

*以上三类培训均可根据报名情况随时开班。

二、其他事项

1、参加培训的学员请认真核对海上服务资历,并确保培训前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规定的海船船员岗位适任考试与评估的各项报名条件,经海事局查出不满足条件,产生影响培训、考试、发证等相关事宜,由学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咨询及报名电话:0411-84729644、9645、6044、9643。

3、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

4、报到地点:大连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大连海事大学船员培训中心)西山校区103办公室。

大连海事大学船员培训中心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