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你应该知道的事
发表于 2019-05-08 16:05
事故概况
案例1
2019年1月4日,中国香港籍杂货船“SS”轮与泉州晋江籍渔业捕捞船“MJY05568”在福建平潭东南约13海里水域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渔船沉没,船上共14人中6人获救、8人死亡或失踪。
案例2
2019年1月23日,马绍尔群岛籍集装箱船“CM”轮与宁德霞浦籍渔船“MXY04555”轮在四礵列岛以东约55海里水域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渔船4人落水,其中2人失踪、2人受伤。
案例3
2019年3月29日,天津籍散货船“JR669”轮装载海砂北上航行过程中,因海上能见度不良,与福建莆田籍渔船“MPY55552”轮在莆田南日岛沿海水域发生碰撞。事故造成“JR669”轮艏尖舱破损进水、“MPY55552”轮驾驶台破损,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海域污染,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
事故原因
1、值班船员人为因素是最主要的直接原因,主要表现为瞭望疏忽、碰撞危险估计不足、未正确采取避让措施或雾航措施等;
2、福建沿海渔业生产繁忙,尤其是渔汛时期(11月至来年2月),大量渔船出海捕捞作业,渔业生产作业区域与沿海商船航线交叉重叠,船舶交会态势错综复杂;
3、福建辖区季节性特征明显,雾季能见度差,船舶会遇碰撞风险增大;
4、渔船船员受迷信思想误导,会采取“抢船头”等不良航行行为;
5、商船(尤其是外籍船舶)因船舶操纵机动性差,视觉盲区大,部分商船值班人员不熟悉福建沿海渔船活动区域及渔船作业方式,商渔船之间无法建立有效联系等,造成商渔船碰撞事故易发、多发。
安全警示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防范商渔船碰撞事故,建议:
一是严格遵守《避碰规则》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雷达、AIS、电子海图等一切手段加强值班和瞭望,谨慎航行并及早采取避让措施。
二是切实保障安全投入,确保救生、消防、导助航、等重点设备设施工作正常,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遵守船舶定线制有关要求,减少商船航线与渔船作业水域的交叉。
四是注意接收VTS提醒和沿海海洋气象信息,及早防范寒潮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落实船舶禁、限航措施。
五是认真参加船员履职能力培训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努力提高防碰撞技能与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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