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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开征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管理员 2023-06-02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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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建设好、管理好、发展好港口,按照部立法工作安排,我部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箱:sys623@mot.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法规处,邮编: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附件:

1.港口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港口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港口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关于《港口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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