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政策

交通运输部发部令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管理员 发表于 2016-09-21 18:11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7号)作如下修改:将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第三款第(四)项、第四款第(六)项、第五款第(五)项中的“相关机构”修改为“海事管理机构”。 新修改的规定自2016年9月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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