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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海员出境证明》签发 |
| 信息来源:中国海员之家网站 作者:本站 发表时间:2008-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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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海员出境证明》签发 具备条件: 1、出境船员须持离有效期届满之日不少于6个月的《海员证》 2、文书齐全并合格 注:前往香港或途经香港的船员出境,需至所持海员证签发机关办理 需交文书: 1、海员证出境证明申请表 2、出境海员名单 2份(3人以下1份) 3、海员证或其影印件 4、免于签证或过境签证国家、地区有关合同、任务书或担保函、电(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本) 5、其它有关材料(聘用协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