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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作业需谨慎!海翔宏一水手长不幸触电身亡!   已有0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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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3-12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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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足迹
  • 事故性质船员伤亡
  • 船名海翔宏
  • 事故日期2022-10-08
事故经过

2022年10月8日1855时许,石狮市腾翔船务有限公司所有的多用途船“海翔宏”轮,从湛江驶往海口,航行至湛江港龙腾航道26#灯浮附近水域(概位: 21° 01.67' N/110° 42.41' E)时,水手长罗**在该船NO.1货舱舱底左后人孔盖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发生触电,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构成一般等级水上交通事故。

微信图片_20230312121053.png据调查,电缆线从船首左舷舱室内接出,路径N0.1货舱左舷甲板(能被驾驶台观察到),通过N0.1和N0.2货舱之间的下舱人孔导入N0.1货舱舱底;NO. 1舱内电缆线大部分悬在空中,只有1-2米电缆线铺在舱底板上。电缆线的驳接路径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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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电焊作业由罗**操作,见习水手陈**在事故舱底协助;见习水手林**在N0.1货舱左甲板,见习水手罗*钦在NO. 1-N0. 2货舱之间的下舱人孔旁协助。

作业现场位于“海翔宏”轮N0.1货舱舱底左后部人孔盖。经现场勘验,作业周围潮湿,舱底甲板多处可见大量积水;舱内光线黑暗,闷热,无固定照明。

据在现场协助作业的陈**陈述,事故当天室外气温约30度,由于舱内闷热,电焊作业一段时间后自己和罗**均已大量出汗,特别是进行电焊热作业的罗*身上衣物都已湿透,可见身上滴汗;舱内作业时光线全靠陈**手持手电提供;事发时航行于港内,水流较平稳,无船舶横摇情况。

事发时使用的电焊机电输入电压为交流电380V。焊机位于船艏左舷的舱室内,距离漏水人孔盖位置的距离约55米。据现场目测,该电焊机外壳生锈老旧,生产日期显示为2007年4月,在该船使用时间已经无法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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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机共有电缆线3根,其中2根黑色,一根绿色,均存在不同程度绝缘胶老化现象。

水手长罗**手上的焊枪连接的绿色电缆线有多处破损,部分破损处包裹的黑色胶带已开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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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原因

水手长罗**未按照明火(电焊)作业相关操作规程要求穿戴绝缘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具,手戴湿透线手套,使用破损严重、绝缘胶老化的电缆线进行电焊作业,导致其触电身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明火(电焊)作业组织不合理。作业人员水手长罗**未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相应的特殊工种操作证(焊工证),在现场协助的水手也均为刚上船的见习水手,未接受相关的培训,却进行明火(电焊)作业,也未检查、落实相关防范措施。

2.船舶体系运行不到位。“海翔宏” 轮在进行电焊作业过程中未按照公司体系文件《船舶明火作业须知》(TXXZ-7. 1.24)要求“穿长袖衣裤,戴手套、眼镜,必要时还应戴防护面具”,以及进行上报、审批、作业并填写相关记录等。

该事故是一起在电缆线设备存在缺陷的情况下,作业人员违反相关操作规程带电进行电焊作业而引起人员伤亡的单方责任事故。水手长罗**违反明火(电焊)作业相关操作规程开展电焊作业负事故主要责任,船长卢**作为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措施的实施和监督的负责人,负事故次要责任。

水手长罗**未遵守有关明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负事故主要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依法对“海翔宏”轮未按规定报备明火(电焊)作业等行政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将事故相关情况通报船舶所有人和管理人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


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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